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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切实预防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1

 

 

安 庆 市 教 育 局   

 

教法[2011]326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

切实预防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城区各民办学校:

    连日来,我市望江、枞阳等地连续发生了两起学生安全事件,造成4名学生死亡。

这些事故的接连发生,暴露出当前我市部分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中依然存在漏洞,因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中小学校对此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务必要把连续发生的几起事故通知到所有的学校和全体学生,使每所中小学校和每个学生从上述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务必做到:一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全市教育系统要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整改和排除学校内每一处隐患,重点排查教学、生活设施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及时消除消防、建筑、饮食和交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恶性事故;二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预防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火灾以及道路交通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三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校园暴力事件、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四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预防和疏导学生的不良情绪。

各地、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患于未然。认真落实中小学安全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要严肃纪律,对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事故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安庆市教育局

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