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庆电大字[2016]25号
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省电大系统“三育人”
先进个人的通知
市直分校、各县站:
为了更好地调动全市电大系统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根据省电大《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电大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皖电大党办【2016】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电大系统范围内评选推荐第四届(2014-2015年度)全省电大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和评选范围
(一)本次活动共评选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7名。其中县站3名,分别从2014—2015年度在招生、日常的教学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三个县工作站中推荐产生。市分校4名,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名,“管理育人” 先进个人2名,“服务育人” 先进个人1名。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须在安庆电大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推荐条件:参照省电大《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电大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皖电大党办【2016】58号)文件。
三、安庆分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毕明生
副组长:周光纯、许迪楼
成员:钱鹂鹂、段友林、刘剑亚、王佩捷、王付清、张国祥、庞涛、庞波、查宜平
四、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时间:9月7日—9月16日
2、组织推荐:开放教育处负责相应县站“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推荐组织工作(包括:名额的分配、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教务处负责市直分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开放教育处负责市直分校“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 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3、评选审查:9月20日左右召开评审会议。“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研究确定“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9月25日之前上报省电大。
附件: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