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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省电大系统“三育人”         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庆电大字[2016]25 




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省电大系统“三育人”

       先进个人的通知


  市直分校、各县站:

为了更好地调动全市电大系统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根据省电大《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电大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皖电大党办【2016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电大系统范围内评选推荐第四届(2014-2015年度)全省电大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和评选范围

    (一)本次活动共评选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7名。其中县站3名,分别从20142015年度在招生、日常的教学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三个县工作站中推荐产生。市分校4名,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名,“管理育人” 先进个人2名,“服务育人” 先进个人1名。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须在安庆电大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推荐条件:参照省电大《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电大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皖电大党办【201658号)文件。

    三、安庆分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毕明生

    副组长:周光纯、许迪楼

    成员:钱鹂鹂、段友林、刘剑亚、王佩捷、王付清、张国祥、庞涛、庞波、查宜平

   四、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时间:97916

     2、组织推荐:开放教育处负责相应县站“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推荐组织工作(包括:名额的分配、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教务处负责市直分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开放教育处负责市直分校“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 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3、评选审查:920左右召开评审会议。“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研究确定“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925之前上报省电大。

 

附件: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