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庆电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自工作岗位、各项工作实践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和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服务“五大攻坚战”和建设优质教育实践中不断进取、勇于实践,努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市教体局工委《关于评选表彰市直教体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教体组〔2016〕27号)和《中共安庆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市直教体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党支部(党小组)中评选和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在任中层干部职务及其以下的正式党员中评选和推荐。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支部委员以上层次的党务干部(不包括县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切实贯彻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注重工作创新发展,积极开展“三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品牌”创建,努力“创先争优”和服务“五大攻坚战”;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作为、业绩突出;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工作、学习和“五大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师德师风优良,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切实履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职责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抓好“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能力素质;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注重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优先表彰和推荐:
1、近三年来,在学校招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2、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三、名额分配与评选办法
“七一”期间,校党委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在此基础上,向市教体局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6月8日前,各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情况,实事求是申报,每个支部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支委和党员的意见,确定推荐申报对象。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注重从基层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中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
6月8日,校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确定校“两优一先”表彰和市直教体系统“两优一先”推荐人选。校党委表彰人选和推荐市直教体系统表彰人选同步公示5天。
6月12日前,所有拟推荐学校和市直教体系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整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填报审批表(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校办公室)。
附件:审批表
中共安庆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