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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5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庆电大字[2013]50

 

关于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对教师教学进行学生测评,是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考核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评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了解教师教学工作状态,沟通教与学的信息,加强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为了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好学生测评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每学期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二、测评时间

本学期测评工作定于1221213进行。各教学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评工作。

三、测评方式

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测评,即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对本班所有任教教师进行测评;教师在多个班级任教或教授多门课程的,由所任教的教学管理部门选择学生数量较多的一个班级对其测评,不重复进行测评。

四、组织管理

1、测评工作由督学办牵头,职教、成教、开放等教学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督学办负责测评的组织、协调,汇总、存档测评基础材料,审核、发布学校所有任课教师的测评结果。

3、各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指导本部门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具体实施测评工作,汇总、统计、初审、移交本部门各班级测评基础材料及本部门所有任课教师的测评结果。

4、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学生明确测评的目的和意义,掌握测评的方法,自觉地参加测评,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全员参评、高质量参评,并做好本班级测评基础材料和所有任课教师测评结果的汇总、整理、统计、封存、移交等基础工作。

五、测评要求

1、测评工作的组织者和所有参加测评的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测评工作,以保证测评结果全面、客观和公正。

2、测评指标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表》上具体规定。学生综合衡量每个指标并选择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之一进行评价。

3、测评结果的核算:(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参加测评学生数。

六、测评程序

1、督学办会同职教、成教、开放等教学管理部门确定任课教师所在的测评班级,制定测评实施计划。

2、督学办与职教、成教、开放等教学管理部门安排相关人员现场指导各班级的测评工作。

3、班主任(辅导员)按计划实施测评:

①向学生说明测评的目的、意义、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要求学生个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

②清点参加测评学生数,逐一核发《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表》(见附表1),并统计实际发放票数;

③督促、指导学生当场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表》,即发即收,不允许学生将测评表带出测评现场;

④清点收回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表》,并逐一认定每张测评表是否有效。对有效、无效测评表都应分别统计,统计结果填入《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见附表2)

⑤根据全部有效测评表统计每位任课教师所得票数,并将统计结果填入《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

⑥汇总、封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表》(包括无效测评表),并将之与《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一并交至所在教学管理部门。

4、各教学管理部门汇齐、初审各班级已封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表》(包括无效测评表),统计本部门所有任课教师得票总表(参照《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制作),移交至督学办。

5、督学办将封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表》(包括无效测评表)存档备查,依据报来的《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审核、发布学校所有任课教师的测评结果。

七、测评结果的使用

测评的最终结果,作为学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教师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主要参考依据。

特此通知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3年11月25

 

附件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测评表》点击下载

附件2:《学生测评结果汇总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