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庆电大字[2015]26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
为了加强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的带头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应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技能,教育教学基本功过硬,学科专业知识扎实;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教改教研活动。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满两年的在职在岗专兼职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饱满。
(三) 连续三年教学质量考核中获“良好”及以上等级。
(四)公开发表的论文两篇;至少一部专著正式出版;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主持或主研区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以上四项必备其一,多者优先)。
(五)省市教坛新星、被上级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凡涉及以下事项之一,不予评选。
1、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少于8次;
2、三年内未举行校级以上公开课;
3、在近三年内有教学责任事故。
二、评选办法
(一)本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初审。教务处对上报的评选对象的材料进行考查、考核,对初审通过的学校骨干教师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三)学校审批认定。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学校骨干教师进行审批,对审批合格者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后,行文公布并颁发《安庆电大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证书》。
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事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按照校级骨干教师的推荐条件,认真负责评选骨干教师。
(二)严格程序。加强对参评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成果的全面考核,特别是要切实抓好初评、考核、公示等重要环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三)报送要求。各参评教师应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附件1及印证材料各二份,报送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邮箱:aqddjwc@126.com) 。
四、管理办法
(一)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3年,建立年度考核的评价制度,考核为“优秀”或“称职”者,继续保留相应称号;考核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称号;因工作失误影响教学及教学管理秩序被学校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者取消其称号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评选。
(二)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必须完成一篇具有一定水准的教育教学总结及公开发表教科研论文两篇,两次校级观摩课,帮带一名年轻教师,制作一个精品教案。
(三)骨干教师是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评优、考察、进修等相关待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特此通知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5年8月17日
附件一: 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点击下载
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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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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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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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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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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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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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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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主要荣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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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教育教学实绩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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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实
绩 |
科研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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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论文
论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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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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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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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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