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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安庆广播电视大学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8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庆电大字[2014]49号 

 


关于修订《安庆广播电视大学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确保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现行政策和皖人社秘【20132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实际,特修订《安庆广播电视大学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自2015年元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4年11月28

 

 

 附件:《安庆广播电视大学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确保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华体网页版页面登录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离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学校行政人员(含全日制专职班主任)实行坐班制;专职教师实行考课制(含集体活动)。实行坐班制的人员按学校作息时间考勤;专职教师按教学安排和学校规定的集中活动时间考勤;特殊岗位(含保卫人员和开放教育专职辅导员)由部门考勤。学校实行部门考勤与办公室统一考勤相结合。

三.教职工的考勤结果是人员聘用、职称评聘、晋级、评先评优、奖惩的条件之一,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及校内分配挂钩。

四.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 教职工请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电话沟通后以短信方式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教职工请病、事假在1天以内的,由所在处室主任审批;23 天的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超过1天的,由校长审批。准假人在审批后,应及时将请假人相关信息转发给办公室考勤人员备案。

3. 请病假在5天以上的,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五.病、事假绩效扣发:

1. 行政人员事假按每天60元扣发月考勤奖;病假5天以内的(含5天)按每天60元扣发月考勤奖,5天以上的按每天40元扣发月考勤奖。病、事假扣发金额超出月考勤奖部分在当月绩效工资中足额扣除。

2. 专职教师因病、事假没有正常上课的,每2节课参照行政人员半天病、事假扣发月考勤奖,直至月考勤奖扣完为止(课时津贴按实结算)。

3. 教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含15天),扣发年终满勤奖50%;教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含30天),全额扣发年终满勤奖。

六.教职工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缺会每次扣发30元;旷工半天(旷课2节)扣发60元。教职工全年累计旷工1天的(旷课4节),扣发年终满勤奖50%;教职工全年旷工1天以上的(旷课4节以上),全额扣发年终满勤奖。

七.教职工婚假、丧假、子女中高考请假3天内,不扣绩效工资。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内停发校内绩效工资。

八.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会议等集体活动,专(兼)职教师应参加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以及试卷批改、检查作业等教学活动,上述活动均纳入学校统一考勤。

九.本考勤管理办法自2015年元月1日起执行。